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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斥劉世芳封殺陸配任公職
http://www.crntt.hk   2025-08-11 13:05:43
劉世芳。(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8月11日電/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具大陸籍,台“內政部”主張要依照《國籍法》提供放棄國籍證明,這等於是要陸配提供他們無法提供的資料。據指出,陸配對於參政權被變相剝奪,試圖與主管單位溝通,基層人員也試圖釐清並解決問題,然而阻力卻是來自高層,台“內政部長”劉世芳鐵腕執法,讓陸配參政難有轉圜空間。

  對此,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牛煦庭痛批,大罷免結束後,“內政部”還在搞納粹,繼續政治追殺陸配,沒有更重要的事做了嗎?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內政部”援引《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據瞭解,劉世芳鐵腕下令,依據《國籍法》第20條規定,雙重國籍不能擔任公職,先從除籍證明要求陸配補交,但在一中原則下,大陸不會讓陸配放棄國籍,此舉如同拒絕讓陸配擔任公職。

  牛煦庭表示,根據現行“憲法”,大陸地區居民不是外國人,從來都不適用《國籍法》,過去陸配都是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內政部”現在卻以《國籍法》來剝奪陸配的基本權利,不僅違法、“違憲”,還帶有極強的針對性。

  牛煦庭指出,政府竟然動用國家機器,針對特定族群發動政治清算,製造仇恨與分裂,讓整個社會陷入對立與不信任之中,這種做法,不僅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權與平等,更背離了民主法治的精神,“今天用這理由剝奪陸配參政權,明天就會用其他借口剝奪任何人權利,這才是真正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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