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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陳玉珍受訪。(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8月5日電(記者 張嘉文)為落實賴清德提出應對中國大陸統戰威脅的17項策略,“內政部”近期預告修正辦法,明定中國大陸人士若申請來台定居,必須繳交註銷戶籍與中國大陸護照等公證文件。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玉珍今天痛批“內政部”此舉缺乏同理心與配套,是故意刁難陸配,且是“違憲”之舉。
陳玉珍強調, 民進黨政府如果真要將大陸視為外國,想要推“台獨”,那就該修法改變現狀,而不是執政已進入第九年多,還不勇敢地提出改變現狀的做法,這是欺騙支持“台獨”的選民。
“內政部”近日完成相關辦法修正預告,明定大陸地區人民若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應備文件除了喪失大陸地區戶籍證明公證書外,也必須繳附“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的公證書。“內政部”也指出,大陸地區人民若申請來台定居,應確實依法放棄大陸地區戶籍與護照,不能兼具雙重身分,近期蒐整意見後將公告上路時間。
陳玉珍今天在“立法院”受訪時對此表示,“內政部”的規定未充分考慮中國大陸護照發放機制的特殊性,可能導致申請人即使有意遵循規範,也無法順利在大陸取得註銷證明。
陳玉珍也質疑此修正是在刁難早已在台生活、照顧家庭數十年的陸配,制度上應該給予更多彈性與同理心。她說,“內政部”進行有關兩岸事項的修法,不能自己頭埋在沙裡,什麼都不懂;或者是明明就懂,但故意刁難百姓,已經取得“中華民國”身分的這些陸配。
陳玉珍強調,目前的“憲法”就是一個中國,兩個地區,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台灣地區就是指台澎金馬,而在處理大陸和台灣之間的事項,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民進黨政府如果真要將大陸視為外國,想要推“台獨”,那就該修法改變現狀。
陳玉珍說,民進黨執政已進入第九年多,還不勇敢地提出改變現狀的做法,這是欺騙支持“台獨”的選民,如果是怕修法可能會帶來什麼不好的影響,那就不要繼續用這些東西去騙老百姓,因為目前的“憲法”就是這樣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