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無法提出放棄陸籍證明,1日遭解職。(照片:台“內政部”網站) |
中評社台北8月4日電/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28年前從大陸四川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3年前依法當選村長,卻因無法提出放棄陸籍證明,1日依《國籍法》遭解職。網紅“館長”陳之漢3日在個人直播節目指出,鄧全心全意地付出,簡直是台灣模範,“這是愛啊!對台灣人的愛”,更痛批陸委會竟逼人逼到如此,非常丟臉。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館長”陳之漢3日在個人YouTube頻道“館長惡名昭彰”直播,並痛批陸委會逼人逼到如此,令他相當氣憤。陳之漢說陸委會最大任務是促進兩岸和平、兩岸交流,但台灣的表現卻非常丟臉,對外國人很親切,但對自己的同胞卻如此殘酷。
陳之漢感嘆表示,鄧萬華照顧公婆、6年前患有漸凍症的丈夫和小孩,唯一的收入就是那份村長的薪水,如今卻遭解職,只因她是大陸人。另外,陳之漢說鄧萬華的相關新聞引發許多討論,有些網友留言寫道“木馬屠城記”,意思是鄧萬華是間諜,不能讓這種人拿公職,讓陳之漢不禁表示,鄧的付出簡直是台灣模範,可以上台領獎了,值得賴清德頒發模範媽媽,絕對夠格。在現實的時代,有哪個人願意這樣做?鄧不只離鄉背井,到台灣更是付出了全心全意,“這是愛啊!對台灣人的愛”。
陳之漢最後也喊話在野“立委”幫幫鄧萬華,並強調他本身沒有人力跟權力,在野黨的“立委”不要以幫助中國人為恥,要以幫助中國人為榮,這份情能不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