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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棄陸護照遭批 梁文傑:與“搞台獨”無關
http://www.crntt.hk   2025-08-07 18:19:35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中評社 俞敦平攝)
  中評社台北8月7日電(記者 俞敦平)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日在例行記者會中回應關於大陸配偶來台定居時是否應繳交“未持有中國護照證明”的政策爭議。他強調該規定只是行政修正,並未改變原有兩岸條例精神,也與“搞台獨”無關。針對實務上大陸居民難以提供相關證明,政府未來將允許以“拒絕聲明”替代,但參政者仍須依“國籍法”規定放棄外國國籍,引發公職參選資格的延伸爭議。

  針對“內政部”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依親居留許可辦法”,未來申請定居台灣的大陸配偶需繳交未持有中國護照的證明,引發政治與法律雙重討論。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批評,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架構為“一中兩區”,政府不承認中國國籍卻要求申請人“放棄中國護照”,形同自我矛盾。她更質疑此舉實質是“內政部”與陸委會藉行政手段推動“搞台獨”,將原本的移民政策操作為政治表態。她認為若真有此方向,應透過立法明訂,而非由行政命令繞道推動,否則會對許多長期生活在台、實際貢獻社會的大陸配偶造成不公平的處境。

  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日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自1992年施行以來,就明確規定入籍者不得持有中國護照,也需提供除戶證明。問題在於實務執行長年困難,大陸人民持有護照的比例僅約12%,且兩岸往來並未使用護照,而是通行證制度,導致政府難以查核其是否實際持有中國護照。梁文傑強調,這次只是根據條例原意所作的行政規則修正,並非改變政策方向,更與所謂“搞台獨”全然無關。

  梁文傑指出,實務上台方對中國政府發行的各類文件,包括結婚證書、法院判決書、身分文件等,皆持續進行驗證與使用,並未有“不承認大陸文書”的政策現象。至於往來文件與旅遊入出境證件,兩岸多年來本就不使用護照,而是台胞證與大通證等制度設計,誤會護照問題與“政治承認”掛勾,實屬誤解。

  針對媒體質疑此舉會否變相阻擋大陸配偶來台定居,梁文傑表示,正因大多數人難以提出不持有護照的正式證明,政府將引入“拒絕聲明”制度作為備案。申請人可簽署切結聲明,表示未領用中國護照。若日後被查出有持照紀錄,則將影響其定居資格,並須承擔法律責任。他表示,拒絕聲明的實施細節將由“移民署”設計,但強調誠信原則,絕非形式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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