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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美西方可笑的“國安雙標”
http://www.crntt.hk   2025-07-28 11:40:54
  中評社北京7月28日電/網評:美西方可笑的“國安雙標”

  來源:大公報 作者:成劍

  美西方向來有兩種標準,一種是自己的標準,另一種是攻擊別人的標準。在國家安全問題上,美國有著全世界最嚴密、最嚴苛的國安法律,“長臂管轄”無遠弗屆,甚至連國際刑事法院的檢察官和法官也敢“全球通緝”。如此無惡不作的美國,英、澳、加等國家不敢吭一聲、不敢質疑一句,如今卻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通緝令“火冒三丈”、兇神惡煞作出言語威脅。這樣的“西方民主”,除了可恥二字,還能用什麼來形容?

  香港警方日前通緝19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疑犯,這幾人中,有些是“老熟人”,有些則是“新面孔”,但無一例外,都參與了“香港議會”的顛覆活動。但凡對政治有最基本常識的人都會知道,不論放在西方哪個國家,這類顛覆組織都絕不可能放任存在。

  所謂的“香港議會”不是什麼“正常行使自由的組織”,其根本宗旨是要顛覆國家政權,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特區政權機關等。

  美國會容忍顛覆組織存在?

  而被通緝的這19人真的是“無辜”嗎?包括袁弓夷、何良懋等人,在香港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包括錢寶芬、夏海俊等人,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這些人所作所為,已明顯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假若將香港換作美國,將袁弓夷換作是蓬佩奧,成了所謂的“美國議會”,旨在推翻特朗普政府、創建新的“美國憲法”,試問美國當局會否允許其存在?假若蓬佩奧等人逃亡到加拿大,試問美國會否發出通緝令?如果連美國當局都不會允許存在的行為,他們又有何資格、理由、權力去攻擊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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