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化有四個關鍵領域
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完善制度和政策”,那麼,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究竟在哪些方面需要進一步制度化?結合當前兩岸互動現狀,朱松嶺認為至少有以下四個關鍵領域:
一是針對在陸台商台企,在建立健全長期、穩定、可預期的台商投資保護法律保障方面的工作應屬於完善制度和政策的領域。
台商在大陸投資興業已逾三十年,然而目前仍然主要依賴行政性政策支持,仍然需要進一步完善系統性的法律保障。要讓台灣企業更安心融入大陸經濟發展,亟需制度化建設,包括,與時俱進地完善《台商投資保護法》的內容和落實,將對台資企業的各項扶持、權益保護、稅收優惠、產業引導等政策,納入法律框架,確保政策不因局勢變化而被隨意調整。推動台企參與國家相關產業規劃,讓台資企業進一步落實與大陸企業的同等待遇。鼓勵台商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通過制度化安排,讓台商更便利地享受大陸的國際市場布局。
二是針對人員往來便利化方面,從短期居住向長期定居優化,也應該屬於完善制度和政策的領域。比如,進一步研究落實、擴大台胞居住證功能,賦予其更多公共服務權利。進一步推進兩岸專業資格互認等。
三是兩岸文化認同建設方面,增強中華文化紐帶,形成共同價值觀的相關制度和政策的完善應該也屬於總理講的這部分工作。文化是民族認同的基礎。面對台灣社會“去中國化”的影響,大陸在推動文化交流制度化方面也有潛力可娃。
四是加強兩岸教育融合方面,從短期交流向深度合作拓展的制度和政策完善工作也有做工作的餘地。推動兩岸高校合作辦學制度化,設立更多兩岸聯合大學或分校。加強兩岸職業教育合作,鼓勵台灣年輕人到大陸學習實用技能,融入大陸產業體系。完善台生就業政策,讓他們更好融入大陸社會等都可以在制度和政策完善方面有所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