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選會”。(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2月20日電/大罷免潮來襲,去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於2月18日公布施行,20日上路。各地罷團趕在選罷新法上路前送件。“中選會”統計表示,2月3日至2月19日,共收到64件罷免案。扣除重復的2案,共計有52名“立委”遭提議罷免,包括34名國民黨“立委”、1名無黨籍泛藍“立委”、17名民進黨“立委”;另外市議員罷免共9案、縣市長罷免共1案。
“中選會”表示,新修正選罷法增列提議人及連署人於提議及連署時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規定,已配合修正“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及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格式。從2月3日迄2月19日“中選會”所收到的罷免案送件數為64案。
根據罷免團體統計,目前被提議罷免的國民黨或泛藍無黨籍“立委”包括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游顥、馬文君、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崐萁、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啟臣、謝衣鳯、陳超明、邱鎮軍、林沛祥。
被提議罷免的17名民進黨“立委”包括吳思瑤、吳沛憶、蘇巧慧、張宏陸、李坤城、吳琪銘、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陳冠廷、王美惠、林俊憲、王定宇、許智傑、黃捷、伍麗華、陳瑩。
議員部分,包括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之豪、鄭文婷與南投縣民進黨議員陳玉鈴、蔡銘軒等人。另外,目前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也被提議罷免。
“中選會”指出,此次選罷法法修正,增訂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於提議及連署時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配合前開法律修正條文之公布施行,該會修正“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增列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未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不予受理,及國民身分證影本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應予刪除等規定,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格式,則增列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規定。
“中選會”補充,前開辦法修正條文亦將施行,修正後提議人名冊格式已上傳“中選會”網站“選舉罷免表單下載”專區,此類資訊皆依法公開。
“中選會”說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公布施行日起提出之公職人員罷免案,適用新修正之法律規定;至於前開法律修正公布施行前提出之公職人員罷免案,依該法第131條規定,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最後,“中選會”提醒此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也新增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規定,請民眾務必遵守法律規定,以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