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據文匯網報導,一名41歲男旅客,7日乘坐航機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海關人員揭發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藏有約4.14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8.6萬元,應課稅值約13.6萬元,隨即被拘捕及控告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罪名。案件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判處監禁半年及罰款。
海關9日出新聞稿,對法庭的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