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8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130日審訊。控方展示黎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 Rogers)對話,顯示羅傑斯曾稱自己是“IPAC”顧問;IPAC創辦人裴倫德亦曾傳訊息予黎,而黎作供時多次否認知道反華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存在,被控方及法官質疑。控方續展示黎的Twitter帖文、《蘋果》專題報導,以及一連串訊息紀錄,揭穿黎早已知悉“IPAC”的存在。
控方展示黎智英與羅傑斯於2020年5月31日的訊息,羅傑斯稱其朋友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想就正在成立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IPAC)”事宜與黎聯繫,稱自己也是組織的顧問,黎同意給予其電話號碼至裴倫德。控方指黎早前先後三次在庭上供稱從未聽過“IPAC”,不知悉其存在,於庭上才第一次聽聞“IPAC”這個組織,羅傑斯在信息明確提及組織英文全名,故黎當時就已聽聞該組織;黎辯稱知道全名,但不知道“IPAC”是該組織簡稱。控方隨即展示黎的Twitter賬號,於2020年8月14日轉載了一則由“IPAC”的Twitter帖文,附有一則《蘋果》英文版報導的連結,寫上“#IPAC advisor @benedictrogers”標簽。黎稱知道那是該組織賬號的帖文,但無留意到“#IPAC”標簽。
支吾以對 被法官高聲喝斥
控方再展示於2020年5月31日及6月1日裴倫德與黎智英的訊息,裴倫德與黎取得聯繫後介紹自己並向黎做簡報,發出信息時附上“IPAC”組織簡介文件,以及組織網站連結。另又指組織會於同年6月8日宣布成立,問黎能否頭版報導,黎回復指不能確定是頭版,但會嘗試把報導刊登於當眼位置。控方指上述通訊紀錄反映黎顯然對“IPAC”有認知,黎辯稱自己當時無留意到對話與“IPAC”有關。
法官杜麗冰指出,裴倫德傳送的連結載有“IPAC”的新聞稿明確寫上組織名,黎智英支吾以對稱自己無打開連結。法官李素蘭指出,羅傑斯於早一日才向黎介紹裴倫德,問黎有沒有留意到這與“IPAC”有關,黎稱自己沒有留意,因為對此並沒有興趣,和他聯絡只是出於禮貌,自己不認識對方。李素蘭隨即質問黎會否致電給他不認識的人,黎指兩人經羅傑斯聯繫。法官李運騰問黎早於2019年區議會監選團曾與裴倫德會面竟不認識對方?黎指雙方曾一起晚膳不算認識。李素蘭追問黎於2019年11月曾與裴倫德會面,黎稱“是,但當時在酒店……”。李素蘭高聲斥黎不要回應“but(但)”,只要回答是或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