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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在法庭上承認,李兆富參與處理“初選”電子投票軟件,並稱他自己願意支付所需費用。(圖片來源:大公報) |
中評社北京2月6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128日審訊。
黎智英承認曾介紹李兆富予李永達認識,協助尋覓用作舉行“初選”的投票軟件,並付費協助測試軟件。控方指黎在辯方主問時稱“沒留意初選”,協助尋覓投票軟件反映他熱衷於“初選”一事,法官質疑黎說謊,黎在被追問後同意自己沒說真話。\大公報記者 顧家愷
黎智英於早前辯方主問作供時,就著2019年12月31日與陳梓華的對話中,陳早前作供指黎曾建議“年輕人應多注意選舉工作,‘初選’可集中‘黃絲’票源,立法會選舉時可鞏固泛民議席”,黎否認曾作相關發言,自己無留意、亦不涉及“初選”。
控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19年12月15日與李永達的WhatsApp訊息,顯示黎曾向李永達介紹李兆富是可到場示範使用及安裝電子投票軟件的“始作俑者”,控方問黎當時是否已與李永達討論“初選”,黎稱不知道,可能對方向他查詢關於“初選”方法。
控方再展示黎與李兆富於2019年12月的訊息,黎曾要求他物色電子投票軟件,表示會支付相關費用,法官李運騰問黎訊息是否與“初選”計劃費用有關,黎稱看似如此。控方質疑黎熱衷於協助“初選”,與在辯方主問時稱“沒留意”不一致,黎稱只是熱衷於為他們做好事情,在陳面前確實沒留意“初選”,因“初選”與陳無關。法官杜麗冰指黎早前怎麼會說無意識到“初選”,質疑黎是說謊,黎在被追問後表示同意。
控方再展示黎在2019年12月22日在《蘋果》專欄名為“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文章,內容提到李永達提出舉行“初選”,透過手機投票。黎同意在同年12月12日前已知道“初選”,自己支持相關建議,並同意“初選”是文中提及的“逆權運動”的一部分,自己想透過議會、街頭和國際繼續“逆權運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