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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決定不再提出抗告,柯文哲的交保處分正式確定。(中評社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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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9月24日電/京華城案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聲請具保停押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准,經高院撤銷發回,北院仍裁定交保並維持原交保金額。台北地檢署於抗告期限屆滿前一日決定不提出抗告,柯文哲的交保處分正式確定。
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及京華城案,於本月8日分別以7千萬元及3千萬元交保。然而交保後不久,北檢隨即提出抗告,案件經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於15日重新召開羈押庭後,仍維持原交保裁定。
當時北檢收到裁定後表示將研議是否提出抗告。經過研議,北檢最終在抗告期限即將屆滿前決定不再提出抗告,使得柯文哲的交保處分正式確定。
針對台北地院2025年度聲更一字第13號柯文哲、應曉薇被告之具保裁定,本署不提起抗告,完整說明如下:
一、本署 對於台北地院審判中之 柯姓被告等人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等案件 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且審判期間基於“促進訴訟、發現真實”之原則,並本諸法律理性,檢視被告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性,因而於,審判中3 次針對台北地院具保裁定提起抗告,均獲高院支持發回更裁 足,可證明抗告有理,於法有據。又被告應否羈押係由法院依法獨立決定,此乃現代法治國刑事訴訟的基本原理。但某政黨及部分人士卻不斷透過媒 體放話指摘本案“押人取供”、“欲將柯文哲押到死”云云,均屬惡意曲解帶風向,製造對立紛爭,意圖影響司法審判 昭然若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