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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公業在台灣中華文化認同中的重要地位初探
http://www.crntt.hk   2025-03-02 00:13:51
  中評社╱題:祭祀公業在台灣中華文化認同中的重要地位初探 作者:郭嬌斌(漳州),閩南師範大學閩南文化研究院博士生、閩南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摘要】祭祀公業因祭祀活動而設,是移台家族基於共同祖先這一血緣象徵形成的社團組織,祖先崇拜為其精神支柱;祭祀公業在台灣經過清代、日據時期、1949年後的演變發展,直至今日依舊活躍;如今,基於血緣關係的祭祀公業更是台灣同胞中華文化認同的重要載體,對增強台灣民衆中華文化認同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遏制民進黨當局“文化台獨”活動。

  2024年10月15日,習近平在福建考察時強調,促進兩岸文化交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增進台灣同胞的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的血脈,是中華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園。作為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祖先崇拜是中華民族最獨特的文化資產。祭祀公業是移台家族基於共同祖先這一血緣象徵形成的社團組織,雖然帶有企業經營性質,但是祭祀公業始終以祖先崇拜為精神支柱。共同的祖先崇拜使得兩岸文化認同有著深厚的基礎。本文通過祭祀公業看台灣社會的祖先崇拜,并試圖探討祭祀公業對當前台灣民衆文化認同的意義和價值。

  一、祭祀公業在台歷史演變與現狀

  台灣祭祀公業經過清代、日據時期、1949年後的演變發展,直至今日依舊活躍。祭祀公業不會因為任何外來力量的改變而消失,相反它會以不同的形式來適應變化的社會環境。

  (一)台灣祭祀公業在台的開啓與發展

  家族是基於某一共同祖先且具有某種共同財產而形成的單系繼嗣群體。家族組織建構可分為建祠、修譜、置族田三個階段。通過家族社會建構,每個個體很自然地藉助血緣關係形成一定的組織,在家族組織裡,每個族中成員認為自己是其中一分子。清代遷台家族在拓墾台灣的過程中,以血緣為紐帶,逐漸形成家族組織,并通過建立祭祀公業或宗祠完善家族組織。到了19世紀中期,清代遷台家族設立祭祀公業的風潮達到高峰。祭祀公業淵源於祖地的“祭田”,具體表現為保留一部分為祭祀祖先目的而不得處分的財產,以之作為祭祀公業,好讓全體子孫易於擔任祭祀責任。雖然祭祀公業和祭田兩者共通之處在於祭祀祖先,但是祭祀公業又帶有自身特色,即兼具企業經營性質的組織。祭祀公業“公”指公家,多指全族所有;“業”指田地、山地、林木、房屋等不動產,實質上就是以祭祀公業為載體的土地經營機制,但又因其“祭祀”功能,故成為台灣相當特殊的社會團體。“業”來源於創置者糾集族人集資或後人捐助補充,這些田產權益衹有創置者的直系後裔才能分享,即台灣地區所講的“派下員”資格。遷台家族在新的社會環境中將家族祭祀制度與土地開發經營活動相結合,由此建立起新的家族組織。在這個過程中,“祖先崇拜”的儒家禮教思想是貫穿於一切家族活動的精神支柱。因此,清代祭祀公業實質上是中華祭祖文化在台灣社會的繼承和創新。

  (二)祭祀公業在日據時期持續發展,表現出頑強的中華文化認同

  中日甲午戰爭後,台灣被迫割讓給日本,自此日本對台灣長達半個世紀的殖民統治,我們習慣上將1895年到1945年這一段時間稱為日據時期。在日據時期,日本從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滲透,包括推行嚴厲的“皇民化運動”,向民衆灌輸日本文化,甚至將原本中國人的姓氏改為日本人姓氏。雖然日據時期對中國文化造成了衝擊,但祭祖觀念在中國人心中仍然占據重要地位。“光緒甲午之戰,割讓台灣與日本,頓使台海兩端失去聯絡,莫不叫人心痛。幸賴十七世仁字輩,承先啓後,繼往開來,繼承香火,年節奉祀未敢稍怠,并定仁、義、禮、智、信為十七世,而後五代昭穆,以期叔侄族人能知雁行輩分,長幼有序之道也。”①由此可見,儘管面臨困境,台灣同胞仍然盡力保持和傳承祭祖的傳統和觀念。資料顯示,日據時期台海兩岸交通困難,台灣祭祀公業數量卻大量增加。1907年台灣“總督府”調查在台祭祀公業,“台灣之祭祀公業,迄公元1895年台灣淪陷日本後,仍未見設立風氣之減退,依當時明治41年(公元1907年)台灣督府調查告所列之數字,總數約為22199件,財產額達二億日元,可見其盛行”。②祭祀公業數量的增加,表明日據時期台灣民衆祭祖觀念并未受日本殖民文化影響。祭祀公業依舊保持著年節奉祀祖先活動,時刻提醒在台裔孫以共同的祖宗為精神紐帶,充分顯示台灣社會慎終追遠、尊祖敬宗的中華傳統美德。

  (三)通過制定特別條例的方式,完成了對祭祀公業的立法

  1949年國民黨敗退台灣,鑒於在大陸的慘敗,蔣介石接受美國建議,從農業入手,改革土地制度。1949年到1953年間實行了“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改革政策。在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時,將祭祀公業之出租耕地予以徵收後放領於自耕農民,以致於祭祀公業日漸衰微。除了政治力量的影響,祭祀公業歷史遺留問題也較多。因祭祀公業年代久遠,且受日據時期影響,“派下權”問題複雜,故常常發生許多法律爭訟的問題。為了明確權屬,健全祭祀公業土地地籍管理,2007年台灣地區制定《祭祀公業條例》,推進習慣法原則的成文化,并於2008年7月1日開始施行條例。雖然《祭祀公業條例》對傳統習慣有所變更,但對於維持宗族之意識、發揚崇祖睦親之傳統,仍作出了重要的立法確認。條例總則第一條肯定了祭祀公業“祭祀祖先發揚孝道,延續宗族傳統”的作用。③以台北土城魏公盛祭祀公業為例,“旋即向地方政府登記本祭祀公業并取得法人資格,公業事務亦蒸蒸日上,族人裔孫為工作或營生,紛遷往板橋、台北及台灣各地,但本公業為聯繫派下子孫情感,每年清明掃祭、春節、重陽祭祖均隆重舉行,以求堂上祖宗能佑嗣孫身體安康、合家平安、生意興隆、財源廣進,更進宏揚祖德、敦親睦族、仰瞻祖澤、團結宗誼之目的”。④祭祀公業作為法律認可的社會團體,其“派下員”對祭祀公業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權利和義務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自此祭祀公業從民間傳統血緣社會自治組織蛻變為具有法律保護的團體組織。

  目前台灣祭祀公業數量衆多。自2008年7月1日祭祀公業條例公布施行後,祭祀公業規定繼承人不分男女原則均推定為派下現員,無性別限制。截至2021年底為止,台灣完成登記的祭祀公業法人共有1007家,派下現員總人數計204118人。⑤以遷台魏氏為例,因祭祀祖先需要,共成立了9個祭祀公業,包括台中潭子光裕堂所屬的“魏油香香油祭祀公業”、台積電總裁魏哲家所屬的亦位於台中潭子栗林村的“魏六有祭祀公業”、另有新竹縣枋寮“魏氏钜鹿堂祭祀公業”“魏順寧祭祀公業”、台北縣貢寮鄉的“钜鹿堂祭祀公業”、台中豐原三合村的“魏春誠祭祀公業”“魏秋旺祭祀公業”、台北市北投 “钜鹿堂祭祀公業”、台北市土城的钜鹿堂“魏公盛祭祀公業”。其中魏油香香油祭祀公業登記各房派下員共1056人(包括女性約270人)。

  二、祭祀公業在台灣中華文化認同中的重要地位

  祭祀公業不僅為祖地祭祖習俗的延續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也為台灣民衆中華文化認同提供了最直接的證據。

  (一)基於血緣關係的祭祀公業是台灣同胞中華文化認同的重要基因

  中國最早的家族組織是由血緣關係構成。在原始社會時期,家族組織主要以母系家族為主,隨著聚落內部組織形態的複雜化,最終父系血緣組織取代了母系血緣組織,成為社會的主導力量。父系家族組織不僅僅是一個血緣組織,還是一個經濟組織和軍事組織。後來西周分封制形成血親等級制度,對於儒家的血緣等級規範化產生了重要影響,由此儒家設計出祭祀制度。儒家經典《尚書》:“嗚呼!七世之廟,可以觀德。”又曰:“思念其祖,終其信德。”《孝經》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由此可見,儒家認為德與孝緊密相關,孝是德行的根本。既然由祭祖得以觀德,那麼提倡祭祖就是提倡孝道。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葬之以禮”對應“慎終”,“祭之以禮”對應“追遠”。儒家強調了最為完備的祭喪之禮,把祭祀與血緣相結合,強調血緣親情與孝心的弘揚,形成了中國獨特的祭祖文化。遷台家族將原鄉祭祖文化帶入台灣,以共同祖先為精神紐帶,建立祭祀公業,春祀秋嘗,繼承了慎終追遠的中華傳統,在周而復始的循環中代代傳承。

  (二)家族祭祀是中華文化傳承的重要基石

  遷台家族所崇拜的祖先通常是這個家族中第一個定居於此地的人。祭祀公業在農曆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冬至等歲時節令祭拜祖先,一方面緬懷先人,寄托後人的思念之情;另一方面祈求祖先庇佑、祈福消災。這種祭祀活動需要有家族存在繼嗣,換句話說,他必須傳下子孫,繼承其姓氏。因此,祖先崇拜又同家族組織相聯繫,祭祀祖先成為家族組織的重要行為。《禮記》云:“人道,親親也。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遷台家族在台定居後,隨著移墾規模擴大,經濟實力增強,人口繁衍和家族內部不斷分支,遂產生建立祭祀公業的想法。透過祖先這個血緣聯繫的象徵,祭祀公業把已經分裂的各個房支集合起來,凝聚同族之力,強化同宗同祖意識,維護家族社會地位。祭祀公業以同宗同祖觀念,強化族人彼此之間的關聯,發揮著聚合族衆力量的作用,在現代社會尤其重要。

  (三)祖宗、祖祠、祖墓是兩岸同胞的根脈與割不斷的精神紐帶

  雖然兩岸之間隔著一道自然的、人為的“海峽”,但是兩地人民血濃於水的親情,在民間依舊延續著,祖宗、祖祠、祖墓是割不斷的精神紐帶。這種濃厚的祖先崇拜形成了一個有著共同地域特徵的閩台文化圈,使得兩岸文化認同有深厚的基礎。祭祀公業是遷台家族為延續祖地習俗定時祭祀祖先而建,透過共同祭祀祖先的儀式活動,喚起遷台族人“根”的意識,由此不忘記自己的根祖成為台灣宗親固定的文化意識。“遷台”“往台”“葬於台”的記載屢屢見於閩南祖地族譜,而台灣族譜均有閩南祖地名稱的記錄。不僅如此,祭祀公業沿革史更詳細記錄開台祖艱辛創業史,這種由開台祖遷台而生發的閩台兩地血緣關係是不會被割斷的。根祖意識把台灣同胞和祖地鄉親緊密聯繫在一起,由此形成閩台兩地共同的文化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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