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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規範公示倡導文明旅遊
http://www.crntt.hk   2025-08-21 12:30:44
  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在規範中推進公示機制,在平衡中彰顯治理智慧,方能讓文明成為旅途中最美的風景
  
  北京八達嶺長城檢票口的電子大屏上,滾動播放著今年5月5名遊客在長城上刻劃被公安機關處以5日拘留並處200元罰款的信息。其中,遊客個人信息包括性別、籍貫,以及模糊了的姓名。這一幕引發網友熱議和支持。

  “到此一游”“某某愛某某”的刻劃在名勝古跡的建築、樹木、欄杆上並不鮮見,在長城的一些烽火台上甚至“集中連片”。旅遊觀光中,亂丟垃圾、破壞景區設施、插隊、傷害動物等行為也時有發生。公布違法者部分個人信息,既是對這些行為的有效懲戒,又是對文明旅遊理念的有力倡導,有利於維護景區秩序、保護文物古跡,對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有著深遠意義。

  公示違法行為,有效提升違法成本,直擊“微小違法”治理的痛點。文旅場景中的違法行為,往往具有單次危害小、取證難度大的特點。遊客在景區刻字留名等行為,單次造成的損失或許有限,對景區來說,受制於人力、技術等條件,往往難以及時取證,即便查處也多以口頭警告或小額罰款了事,難以形成有效震懾。公示相當於引入社會監督,倒逼遊客文明素養提升。

  公開公示的價值,不僅在於對個體的懲戒,更在於對社會心態的引導,有利於推動形成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的文明旅遊生態。對違法者而言,這種“名譽代價”往往比單純的經濟處罰更具約束力,有利於規範行為;對潛在違法者而言,公示的案例是最直觀的警示教材。網友普遍認為曝光比罰款更有用,這種共識背後,是社會對文明旅遊的集體期待。當公示行為與公眾價值觀形成共鳴,也許能逐漸催生行動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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