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據新華社報導,我國提振消費、暢通經濟循環的政策再次升級。日前,《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和《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同步印發,明確對個人消費貸款和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給予年化1個百分點的財政貼息。
方案發布後,工行、中行、農行、建行、郵儲、交行等國有大行及多家股份制銀行、消費金融公司迅速響應,表示將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進貼息落地。業內普遍認為,政策紅利將惠及消費者、企業和金融機構,但在執行環節必須嚴格審核貸款用途、強化貸後管理,防止資金“跑冒滴漏”。
消費貸貼息政策落地
8月13日,金融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長郭武平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個人消費貸款貼息政策涉及千家萬戶,關係到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金融監管總局將積極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配合財政部指導貸款經辦機構強化主體責任、優化金融服務,把好事辦好。
在貸款用途方面,貸款經辦機構要健全信息系統,對貸款賬戶符合條件的消費信息進行識別。符合條件的消費包括單筆5萬元以下消費,以及單筆5萬元以上的家用汽車、養老生育、教育培訓、文化旅遊、家居家裝、電子產品、健康醫療等重點領域消費。同時,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和要求,貸款經辦機構要有效加強貸款資金用途管理和風險管控,防止挪用於非消費領域和套取貼息資金。
另外,獲得授權後,貸款經辦機構將根據實際消費情況,按照政策規定要求計算財政貼息金額,在定期收取貸款利息時,直接扣減由財政承擔的貼息資金,借款人可通過短信、手機App等方式知曉享受財政貼息的具體情況,不需要額外操作。對於單筆5萬元以下的消費,按照實際金額計算貼息,多筆叠加以後,在同一家貸款機構最高可以享受貼息1000元;對於單筆5萬元以上的消費,以5萬元為上限計算貼息,也可以多筆叠加,加上小額消費的貼息以後,在同一家貸款機構最高可享受貼息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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