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網評:堅持理性實事求是 共同維護法治基石
來源:大公網 作者:鄭曼晴
立法會昨日首讀及二讀《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雖然同性伴侶關係在香港社會一直是敏感議題,但特區政府始終以事不畏難、敢於作為的態度,履行積極義務提出“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但自“替代框架”提出後,社會的一些討論越趨激烈和情緒化。處理敏感議題出現爭拗十分正常,但正是這種時候,更需要各方理性溝通,否則只會令爭議不斷擴大,無助問題的解決。
終審法院2023年作出判決,政府須於兩年內提出替代框架,使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並訂明由此而衍生的適當權利和責任;判決亦同時強調,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中所保證和保障的婚姻憲法自由只限於異性婚姻,並將同性婚姻排除在外。
草案非改變異性婚姻制度
雖然同性伴侶關係以至同性婚姻在社會上存在巨大爭議,但香港是一個法治之地,終審法院的判決具法律效力,也對特區政府有約束力。特區政府有履行法院判決的責任,這無關政治或倫理立場上的取態,而是為了維護法治、確保司法程序得到確實貫徹的應有之舉。
法治一直是香港核心優勢之一,更加是多年來鞏固海內外投資者信心、吸引人才企業落戶,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優勢。如果政府不按終院要求提出替代框架,或許的確能令社會上的爭議減少,但作為代價,則會對香港整個法治制度構成不可逆轉的嚴重衝擊,這是典型的因小失大。一旦社會或國際對香港法治失去信心,對香港各方面的發展衹有百害而無一利,未來再想重建信心亦會更加困難。部分人對終院或個別法官的裁決有不同看法可以理解,但前提應該是尊重法治、尊重法院按照現行司法制度而作出的合法裁決,若然終院判決可以憑借“個人喜好”來判斷是否執行,最終結果是破壞香港成功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