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殼資源沉澱、退市機制失靈:大量“僵屍股”長期占據市場通道,殼資源無法有效退出與重組,影響優質科技企業通過借殼、併購方式快速進入資本市場。現有制度缺乏資源流轉與激勵整合的有效機制,造成“資源錯配+資本沉寂”的雙重困局。
優化制度五點建議
要破解當前困局,僅靠“科企專線”的流程便利遠遠不夠,香港必須系統性推動制度重構,構建面向科技企業生命周期的模塊化、多路徑資本市場結構。本文的建議包括:
首先,建立多層次市場結構。在主板之外,應重啟創業板定位為“科技成長板”,專為尚未有盈利但具有研發能力的企業設立融資通道,同時設立OTC科技沙盒市場,支持早期項目、小市值科技公司掛牌,承擔資本“早期容器”角色,並且設立與主板的轉板機制,形成“沙盒─成長─主板”生態鏈。
其次,引入技術評估與估值機制。針對18A和18C企業,應引入“技術+市場+資本”綜合評價體系,設立港交所技術評審專家委員會,參考以色列與STAR Market經驗,引導券商、VC(創業投資)、產業投資者共同設定技術估值模型,降低定價信息不對稱,緩解市場誤解。
其三,建立做市機制與戰略配售制度。允許18C企業試點引入做市商制度,提升流動性;同時鼓勵引入產業資本、政策性基金參與戰略配售,提高上市初期估值穩定性,增強二級市場承接能力。
其四,建立主動退市與再上市閉環機制。針對“僵屍股”,設立三指標觸發退市機制(市值、成交量、信息披露);並建立私有化後快速再上市機制,鼓勵資源循環、退出有序,為科技項目騰挪空間。
其五,放寬併購重組限制,激活市場整合功能。在完善退出機制的同時,應鼓勵通過市場化併購重組來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香港應鬆綁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過嚴限制,提高監管靈活度,包括適度放寬“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限制條件,在確保信息披露和投資者保護的前提下,允許有實力的優質資產通過併購進入上市平台,以盤活殼公司資源,賦予停滯企業新生命;鼓勵行業龍頭對產業鏈上下游的小型上市公司進行整合收購,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審核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