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確定有潛力的找礦區,西部地區可以利用衛星或航空探測資料和圖像進行大面積的地表觀察,尋找可能存在的礦化跡象;東部等植被發育地區則需要大面積樣品采集,通過實驗室化學分析來發現有用元素最高的區域。
一旦發現了具有潛力的礦床,科研人員要進行實地調查和取樣——在選定的重點區域內采集岩芯樣本進行實驗室測試,構建出更加精細的礦體模型。
礦業公司取得探礦權後,會對發現的礦床進行更加精確的勘查和經濟評價,包括成本效益分析、市場需求預測等。
在正式開採之前,必須完成全面的環境影響評估,並獲得采礦權後,進行開發。
唐菊興介紹,一個礦床從最基礎的地質調查到最後開採出來,大概需要10年到15年的時間。“很多地區一個礦床要經歷一代人、兩代人甚至三代人的努力,才能把礦找出來,最後被企業來進行開發。”
經過幾十年持續技術攻關,我國地球物理勘查技術和裝備研發突破國外封鎖與壟斷,研發了一系列自主裝備,初步具備了全域、多尺度、高精度綜合勘查能力。尤其是輕量化的小型化設備能夠在條件艱苦的地區進行精準勘探,解決了以往在高海拔地區“人上不去、裝備上不去”的難題。
此外,我國在遙感技術、衛星監測和大數據應用方面的顯著進展,為資源找礦提供了強有力的數據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