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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羅智強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俞敦平攝) |
此外,羅智強也指出,根據《“憲法”訴訟法》,大法官要有至少十人出席,且須九人以上同意才能做出“違憲”判決。然而,目前大法官僅有八人,根本無法正常審理“釋憲”案。他批評賴清德遲遲未依法律規定在兩個月內提名大法官人選,顯示“毫無誠意解決問題”。
羅智強呼籲,拜託賴清德認真一點、用功一點、負責任一點,趕快補提大法官人選。他強調,只有大法官人數齊全,才能確保“釋憲”審理的正當性,否則將影響司法機制的運作。最後羅智強強調,民進黨應自省其立場是否前後矛盾,並盡快補足大法官缺額,避免影響“憲政”秩序,更不能讓大法官淪為政黨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