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8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公約》)已於去年完成談判,現正積極籌備今年在香港舉辦的《公約》簽署儀式。
林定國指出,待《公約》通過和生效後,國際調解院總部將正式落戶香港,預計最快可於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開幕。隨著簽約成功、改建後的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成,今年底會公布更多詳細規則。\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介紹說,國際調解院總部是首個在香港設立總部的國際政府間組織,亦是世界上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處理國際爭端的組織。他透露,成立國際調解院後將設有秘書處,並進行很多推廣活動。外交部有與其他內地部委溝通,讓有關方面知悉調解院將會簽約,希望今年底或明年初投入運作。特區政府亦一直透過現行機制與國資委、商務部保持密切溝通。
林定國認為,國際調解院在港成立後有助香港打造成為全球“調解之都”的國際形象,吸引爭議各方、調解員、律師及其他專業人士來港進行調解。
林定國在會上還表示,律政司將繼續推展涉外法律人才培訓,已於去年香港法律周2024期間正式啟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開展能力建設和推出“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項目”,收穫反應理想。
培育涉外法律人才 助企業“走出去”
未來培訓學院的重點工作包括培育熟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制,並可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涉外法治人才隊伍,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項目提供可持續的法律及爭議解決人才,以及配合國際法律及相關機構的持續發展,並為國際調解院等國際組織及機構育才、儲才等。
為持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充分發揮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林定國指,律政司正積極爭取擴展“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措施的適用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