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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台灣公職人員罷免案連署期間。(“中選會”提供) |
中評社台北4月28日電/“中選會”今天公布全台50“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截止期限,泛藍“立委”集中5月,最早截止是黃建賓5月2日,最晚為林沛祥5月23日。民進黨“立委”多在6月截止,最早截止是陳瑩、伍麗華為5月31日,最晚為陳俊宇6月24日。
“中選會”指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者,“中選會”將宣告罷免案成立,投票應在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進行,若這段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應同時舉行投票。
“中選會”28日透過新聞稿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徵求連署期間的計算方式,是自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的次日起計算,“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的罷免徵求連署期間為60天;縣市議員罷免徵求連署期間為40天。
“中選會”強調,罷免期間的最後一天,除因天然災害政府機關停止上班外,遇到週六、週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
根據“中選會”公布資料,35位泛藍委罷免案連署期間集中在5月初至5月中截止,最早截止的是國民黨籍台東縣“立委”黃建賓5月2日,最晚為國民黨籍基隆市“立委”林沛祥5月23日。民進黨“立委”罷免案多數落在5月底至6月中截止,最早截止是平地原住民“立委”陳瑩、山地原住民伍麗華為5月31日,最晚為宜蘭縣“立委”陳俊宇6月24日。
此外,高虹安罷免案連署期間將在5月4日截止。
泛綠“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罷免案方面,南投縣議員蔡銘軒、陳玉鈴罷免案二階4月14日截止,已在4月14日送交連署人名冊至地方選委會。苗栗縣議員徐筱菁、陳春暖與曾玟學6月2日截止;基隆市議員鄭文婷、張之豪6月3日截止;新北市議員陳乃瑜6月21日截止。
根據“中選會”網站,罷免程序分為提議、連署與投票3大階段。第1階段提議人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第2階段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且提議人不得與連署人重復,各地選委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與縣市長罷免案應於40天內查對,縣市議員罷免案應於20日內查對,並將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若不足規定人數,由各地選委會通知領銜人於10天內補提,且以1次為限。
“中選會”指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者,“中選會”將宣告罷免案成立,投票應在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進行,若這段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應同時舉行投票。此外,投票時,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才算罷免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