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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虐童加重刑責!最重可判死刑
http://www.crntt.hk   2025-07-18 17:50:49
三讀通過加重虐童刑責。(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7月18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院會今天就處理兩項提案,而兩項提案都是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一案是本會期延會至8月31日,另一案則是關於加重虐童刑責,包括增訂殺害未滿7歲之人,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規定。而這兩案在表決過程中都看到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角色。在喊口號時,還是由黃帶領藍白“立委”一起喊“虐兒零容忍,守護你長大”。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引發社會關注,外界關注是否修法加重刑責,嚴懲虐童行為。“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在藍白陣營合作之下,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虐童刑責,包括增訂殺害未滿7歲之人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規定。

  該案中午在“立法院”會進行二讀表決,結果為出席委員105人,贊成60、反對45,贊成者多數通過,按贊成者包括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但這與民進黨團立場不同。三讀表決結果為,出席委員59人,贊成59、反對0,贊成者多數。邱議瑩事後也聲明,因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與黨團立場不符,造成社會大眾與關心此案者的誤解,她深感抱歉,特此鄭重說明與致歉。

  除了邱議瑩二讀表決按下同意外,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王正旭、黃秀芳都沒表態。賴惠員、沈伯洋則沒有出席院會。

  而民進黨“立委”在該修法三讀通過後,也高喊虐殺兒童最重可以處死刑,不要民粹修法。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時,廣泛討論階段,朝野均認同凌虐兒童不可取,要加重處罰,支持虐殺兒童可處死刑,但對於刑法第286條有不同見解,甚至藍綠“立委”一度發生爭執,但衝突未擴大,會議仍順利進行。表決時,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之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此外,未遂犯罰之、預備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條文規定,“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條第2項條文則明定,意圖營利而犯第1項之罪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這次修法也修正刑法第286條,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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