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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毀上萬民宅 台官方:每戶最高發10萬
http://www.crntt.hk   2025-07-17 19:14:39
“國土署”推出“丹娜絲颱風民宅災損協助方案”,依據損壞面積給予5至10萬元的復原慰助金。(照片:台“內政部”)
  中評社台北7月17日電/丹娜絲颱風造成上萬民宅損壞,台“內政部次長”董建宏17日表示,“內政部”已擬定住屋毀損救助專案,報請“行政院”通過救助劃定為災區的受災戶,將發給每戶最高10萬元的慰助金,並秉持“從優、從寬、從速”原則,讓民眾早日完成家園復原工作。另外,若因住宅受損嚴重須另行租屋的民眾,可領每月2千元至8千元不等的租屋補貼。

  “內政部”今天的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管理署”報告“丹娜絲颱風民宅災損協助方案”,會後由董建宏向媒體說明方案內容。董建宏表示,丹娜絲颱風為百年來首次直接由西部嘉義登陸的颱風,17級的強勁風勢導致南部地區出現路樹、路燈與整排電桿倒斷,及電塔倒塌造成大區域停電、建物毀損等災情發生,尤其本次台南市民宅受損高達1萬件、嘉義縣逾6千件。因此,為協助受災戶儘速展開災後修繕工作,“內政部”已擬定住屋毀損救助專案,專案報請“行政院”通過救助劃定為災區之受災戶。

  董建宏指出,慰助金專案發放對象以“行政院”通過劃定為災區的受災戶為主,只要民宅有實際居住事實,無論損壞為屋頂或外牆,經地方政府勘查確認後,將可依損壞面積核發每戶5萬或10萬元之慰助金;若無居住事實,前述慰問金也可減半申請。而申請方式只需經地方政府審核災損照片通過後即可發放,並開放在地方政府公告後1年內申請。

  董建宏提醒,如有因住宅受損導致無法居住須另行租屋的民眾,可依據“受災證明”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每戶依租賃房屋所在地不同,可領每月2千元至8千元不等,且還可再加碼1.2倍,以減輕生活負擔。另同步提供修繕貸款利息補貼、重建獎勵與稅捐減免等多項配套措施,給予民眾多元支持。

  董建宏強調,中央也將協助地方政府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與“都市更新輔導團”,對於需重建的住宅,若為集合住宅或產權複雜者,能給予專業輔導及啟動都市更新重建工作;如為平房、透天厝或產權單純者,則可協助依危老條例辦理相關作業。而各地勘災及家園復原同步持續進行中,“內政部”會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溝通及聯繫,全力協助受災民眾回復家園,並照顧每一位受災民眾的居住所需,使災後毀損住宅之修繕或重建過程中,能有安穩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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