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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林思銘召開記者會,指控新竹縣第二選區有數千件二階連署不實情形。(照片: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
中評社台北6月19日電/“中選會”預計20日召開委員會議,審查首波“立委”罷免案。“中選會”18日也公告5位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罷免案未達標需補件。其中新竹縣第二選區國民黨籍“立委”林思銘就痛批,罷團用一階提議名冊灌水連署高達近3900筆,湊數通過二階門檻,這根本是施行詐術的行為,蒙混過關,“中選會”不應成為瞎眼無良裁判。檢調也應該立即介入偵辦。
根據“中選會”資料,台中市“立委”顏寬恒案尚缺2267件連署、楊瓊瓔不足3464件、江啟臣也少2465件,三位台中“立委”都面臨補件壓力。而羅明才與林思銘分別也還差564件與1938件。5位罷免案皆須在文到後10日內補件,否則罷免案失效。
媒體報導,林思銘痛批,若扣除“一階提議人重復連署”及“二階重復連署”之份數後,明顯未達二階門檻,“中選會”應依法宣告罷免案不成立,終結荒謬鬧劇!“中選會”若刻意護航罷團,宣布自始無效之連署書可以補件,應是構成瀆職。
林思銘質疑,選罷法第81條第三項“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提議人及連署人之人數應分別計算”。清楚寫到“不得為”,但新竹縣第二選區正在進行的罷免案,罷團明知根據選罷法規定第一階段簽署之提議人不得再為第二階段之連署人,卻刻意重復混入湊數,在此情況下,罷免案即已不符合法定要見,“中選會”應依法宣告罷免案不成立,終止這場踐踏法治的大惡罷鬧劇。
林思銘揭露數據表示,罷團故意將第一階段提議人,重復混入第二階段連署人名單中,灌水造假數字,且違規份數竟高達近3900筆,明顯違反選罷法第81條第三項。並且違反選罷法第83條第一項第1款重復連署份數也高達近400筆,顯見罷團根本目無法紀、蔑視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