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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照片:花蓮地檢署臉書) |
中評社花蓮3月27日電/花蓮地方法院審理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罷免“查水表”案,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經花檢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今天下午裁定撤銷具保,發回花蓮地院更裁。
親綠花蓮公民團體2月3日將第1階段罷免國民黨籍“立委”傅崐萁連署書遞交“中選會”後,地方5日就陸續傳出有民眾遭身穿縣府背心的戶政人員登門確認連署書是否為親簽,“查水表”爭議延燒,花蓮地檢署2月10日收到“高檢署”提供的檢舉資料及民眾告發後即分案調查。
花蓮地檢25日大動作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單位,並帶回處長明良臻、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及4名戶政人員,訊後聲押禁見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26日裁定,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