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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6日下午召集朝野協商。(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0日簽署黨團協商結論。朝野黨團決定,11日處理選罷法覆議案,審查時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25日邀卓榮泰率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3日開始進行“立委”報到手續,“立法院”朝野黨團6日展開黨團協商,藍白簽署協商結論,即11日處理選罷法覆議案、25日開議等,但民進黨團未簽協商結論。
“立法院”8日發函通知各黨團,定於11日召開全院委員談話會,決定開議日及議程相關事宜,但如果10日下班前經各黨團完成簽名,談話會停止召開,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簽署黨團協商結論,共有7點結論。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指出,各黨團同意定於11日舉行第11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覆議案。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僅列議事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覆議案,其餘議案暫不編列,並以議程草案逕送院會處理。當天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隨即改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覆議案。
協商結論指出,選罷法覆議案審查時,不邀請“行政院長”列席說明,並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推派1人進行發言,每位“立委”發言時間為5分鐘。全院委員會審查完畢,同日改開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等。
協商結論提及,2月25日舉行第11屆第3會期第2次會議,邀請“行政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第3會期自3月7日起,每周五及次周二視為一次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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