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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顛覆組織拍宣傳片 19歲女涉煽動被控
http://www.crntt.hk   2025-08-27 11:50:26
  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據大公報報導,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下稱“國安處”)昨日上午以“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落案起訴一名19歲女子。據悉,該女子為“指明潛逃者”林千淦的前女友藍菲,案件於昨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藍菲暫毋須答辯,待辯方閱畢控方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辯方當庭提出保釋申請,控方明確表示反對,裁判官蘇惠德下令被告還押,案件押後至10月31日再訊,同時要求辯方於10月24日前向法院提前表明答辯意向。

  被告藍菲,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3月至5月,出於煽動意圖,煽惑及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投票,以成立一個顛覆組織“香港議會”,以圖推翻及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權。翻查資料,去年藍菲與林千淦一同加入“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其間藍菲以該組織創辦人、“指明潛逃者”姜嘉偉的助理身份開展工作,協助推進組織日常事務及宣傳活動。因林千淦在“黑暴”期間曾活躍於前“港獨”活動前線,二人加入相關組織後,藍菲便隨林千淦一同竄逃至台灣。然而,在林千淦宣布參與所謂“香港議會”非法選舉後,台灣當局隨即拒絕其“政治庇護”申請,並將其遞解出境。

  被林千淦騙財騙色

  據知情人士透露,此後藍菲與林千淦輾轉前往加拿大,藍菲卻遭遇林千淦騙財騙色。林千淦不僅利用藍菲名義向友人借取巨額款項,還因藍菲未達到所謂“香港議會”設定的21歲“參選資格”,且對該組織情況一知半解,指使藍菲為“香港議會”拍攝宣傳短片,並通過社交平台呼籲他人參與非法選舉投票。二人在加拿大的生活困頓潦倒,藍菲最終只能向親友籌措旅費,獨自返回香港,如今已債台高築。

  被告雖然在加拿大拍片,但香港國安法仍具有管轄效力,根據國安法第37條,本港永久性居民及公司等在特區以外幹犯國安法的行為,相關法律亦適用,律政司表示為屬人管理的原則,即犯罪人身份與特區有密切關係,即使在境外犯罪,特區亦可以管轄。

  警方提醒,“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於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判處監禁七年;任何協助、資助或支持潛逃者的行為,同樣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一經定罪也可判處監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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