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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會同意委任楊偉廉為終院非常任法官
http://www.crntt.hk   2025-06-05 00:46:04
立法會4日舉行大會(中評社 盧哲攝)
  中評社香港6月5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區立法會4日通過決議案,同意委任退休新西蘭最高法院常任法官楊偉廉為終審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任期3年。

  終審法院是香港聆訊民事和刑事上訴案件的最終上訴法院。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終審法院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組成,來自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亦可應邀參加審判案件。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須由五位法官組成,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基本法》第88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是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履行《基本法》第88條所述的獨立委員會的職能。根據《基本法》第9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

  就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基本法》第90條規定,行政長官除依照《基本法》第88條訂明的程序行事外,還須徵得立法會同意,及將相關任命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當天在立法會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獲授權委任非常任普通法法官的安排,讓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有助維持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香港特區一直持續任命國際上具聲望和豐富司法經驗的頂尖海外法官加入終審法院作為非常任法官,是本港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亦彰顯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受到《基本法》保障。

  陳國基說,現時終審法院共有九名非常任法官,其中四名為非常任香港法官,五名為非常任普通法法官。由於這些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本身均需處理各類專業事務,包括仲裁、調解及教學等工作,再者,法官大多各有專長,因此,任命更多精於不同法律範疇的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有助終審法院更有效和靈活地處理不同的案件,確保法院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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