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7日電/據央視新聞報導,當地時間5月7日上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表示,接受李在明方面提出的延期申請,決定將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的二審重審首次開庭日期延期至大選後的6月18日進行。
首爾高等法院表示,考慮到保障被告人作為總統候選人進行選舉活動的權利、減少外界對於司法公正性的質疑,於是作出上述決定。
李在明律師申請變更審理日期
5日早些時候,李在明的律師向首爾高等法院提交了日期變更申請書,要求法院變更原定於15日舉行的、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的公審日期。
韓國最大在野黨要求推遲重審李在明案
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5月5日表示,該黨要求首爾高等法院將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所涉案件的重審推遲至總統選舉後。如果法院在總統選舉前作出判決,李在明的參選資格可能受影響。
韓國大法院本月1日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三審判決,推翻二審無罪判決,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首爾高等法院定於15日首次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