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因是台灣當局情治機構曾經陰謀殺害受到柬埔寨人民敬重愛戴的西哈努克親王,因而柬埔寨官民都極為憎恨台灣當局。一九六三年五月初,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訪問柬埔寨,台灣當局情治機構策劃“湘江計劃”,在從金邊機場到市區的波成東大道的地下埋藏炸彈,謀圖殺害劉少奇、西哈努克、陳毅夫婦。中共中央調查部得悉情報後,派出一局副局長袁庚(即後來的深圳蛇口開發者)率隊前往偵查,在愛國華僑(包括後來移居澳門的邱成章)的協助下,全案偵破。該案震撼了柬埔寨官民。
今次柬埔寨警方將含有台灣居民的電詐嫌犯移交中國警方,在台灣地區沒有引發明顯的負面效應。除了是“外交部”發了新聞稿,對柬埔寨“表達嚴正關切與遺憾”,及指示其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向柬方表達“嚴正抗議”之外,“法務部”及陸委會都沒有吭聲,民進黨及其政治人物也“視而不見”。反而是網友們一面倒狂酸,“拜託對岸不要送回來”、“要回輕判?”,“還好是送對岸,如果被接回來,很快就放出來啦”、“該送走的不送走,該留下的不留下”、“要回來之後,再放掉…然後繼續在台灣騙?”“到機場就放人了啦”、“人才送美,詐騙犯接回台,一窩鼠輩”。
網友們的這種反應,由來有自。那是在多年前,當台灣當局接收到從外國遣送回的電詐嫌犯時,要麼是輕判,要麼是被判交罰款甚至直接判無罪,詐騙錢財也追不回來。甚至是桃園機場所在地的桃園地檢署以沒有接收到“涉嫌犯罪資料”,因而就以“不具起訴條件”為由當即釋放,而被台灣民眾罵個半死。甚至連屏東縣警察局局長方仰寧在參加全民防詐騙宣導後也坦言,“台灣詐欺罪的刑責真的太輕,對罪犯難有嚇阻作用”。這不但是打擊台灣警方的士氣(連台灣的檢察官也有怨言),而且不能起到對電訊詐騙犯罪活動的阻嚇作用,更不能安撫受害者。因此,他們倒是樂見大陸司法機關“該出手時就出手”,按照大陸法律嚴懲這些電詐嫌犯。
其實,電訊詐騙犯罪活動,最早的“發源地”就是在台灣地區,當年許多台灣民眾被害得家破人亡。因而台灣民眾是樂見電詐犯罪受到嚴懲的。而隨著台灣民眾對此類詐騙活動提高了警覺,上當受騙者越來越少。因而詐騙集團轉移陣地,轉到大陸繼續進行犯罪活動。大陸公安加強緝捕,而且不斷提高偵察技術及設備,破案率甚高,因而犯罪集團再次轉移陣地,轉到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機房,並僱用大陸居民進行前端操作。
由於台籍犯罪嫌疑人作主謀及骨幹的跨境電訊詐騙犯罪活動,受害者主要是中國大陸居民,犯罪活動的加害地也是在中國大陸,無論是按照國際公法,還是按照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慣例,中國大陸都優先享有“屬地管轄權”和“屬人管轄權”,中國大陸的司法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司法審判。
在這兩個因素的加疊下,台灣民眾對於台籍電詐嫌犯被遣送到大陸地區受審,也就沒有較大的“抵觸”情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