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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用“智對策”應對“軟對抗”
http://www.crntt.hk   2025-04-16 13:29:53
  中評社北京4月16日電/網評:用“智對策”應對“軟對抗”

  來源:大公報  作者:劉兆佳

  “軟對抗”這個概念,最初於2021年4月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活動上提出。2023年4月,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指出,要“警惕‘軟對抗’暗中作亂,警惕海外亂港活動倒灌香港”。

  時至今天,儘管“軟對抗”一詞在香港已經被廣泛使用,但迄今卻仍然沒有統一定義。事實上,政治學中也沒有這個概念,但從其本質來看,“軟對抗”可以歸納在“隱蔽行動”(covert action)、“思想滲透”、“心理戰”、“認知戰”、“意識形態戰”、“顔色革命”、“政治顛覆”等學術研究範疇。今天,由於通信工具特別是互聯網愈趨發達,而信息的傳遞無遠弗屆,那些通過扭曲敘事和虛構信息旨在改變對手心態的手段,在國與國的鬥爭中的重要性也就越來越重要,甚至比軍事或間諜行動更重要和更有效。對此,倫敦國王學院安全研究學院副教授安德烈亞斯.克里格(Andreas Krieg)在其著作《顛覆:敘事的戰略武器化》(Subversion:The Strategic Weaponization of Narratives)(2023)中,以及國防與國際政治學者A.B.艾布拉姆斯(A.B. Abrams)在其著作《暴行敘事捏造及其後果:假新聞如何塑造世界秩序》(Atrocity Fabrication and Its Consequences:How Fake News Shapes World Order)(2023)中進行了廣泛的描述和分析。

  作為“軟對抗”反義詞的“硬對抗”,其定義反而比較清晰。“硬對抗”可以理解為公開的、絕大部分情況下違法的、有明確且容易識別的政治鬥爭行為,比如暴亂、內戰、政變、武裝衝突、毀壞公共設施、堵塞交通要道、大規模罷工、殺人放火等。相反,“軟對抗”行為比較隱蔽,迷惑性高,不容易察覺,在法律灰色地帶出現或者在法律上“打擦邊球”,因此難以用法律手段對付。當然一些“軟對抗”行為可以通過修改現有法律或者制定新法律予以禁止,但更多的“軟對抗”行為卻難以在法律上清晰界定,比如很難判斷某些對政府施政的批評是出於善意還是惡意,發放虛假信息的人是出於惡意或者無知,而其所產生的政治後果是意想不到的還是刻意造成的。

  在香港而言,“軟對抗”分子一般通過暗示、誘導、誤導、含沙射影、諷刺、醜化、潛移默化、隱喻、造謠、指桑罵槐、發布虛假資訊、明褒暗貶、誤傳信息、有選擇性發布信息、對事物作出別有用心的解讀、散播陰謀論等方法,影響或改變人們對事物的認知和理解乃至在社會上製造不安、混亂與恐慌,從而達到各種政治目標,包括對中國共產黨、中央人民政府、內地同胞、香港特區政府、“一國兩制”和香港政治、經濟和社會現象的不滿、厭惡、恐懼和憎恨,製造官民矛盾,引發社會對立分化,並鼓勵或鼓動人們作出或參與各種或明或暗的政治鬥爭行動,為“一國兩制”的全面準確實踐,中央在香港的全面管治權的行使,香港特區政府的管治,政府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國家的安全,香港的穩定,社會的團結,國家和香港的金融穩定,香港的投資環境製造障礙和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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