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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責任制擴至膠樽紙包 回收每個回贈一毫
http://www.crntt.hk   2025-02-19 15:15:08
政府計劃修例,推行膠樽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制,要求飲品供應商須安排回收,並建議每個回贈不少於一毫。(圖片來源:大公網)
  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據大公網報導,為擴大“污染者自付”原則及“環保責任”的理念,政府計劃今年第二季提出修例,將生產者責任制擴展至飲品膠樽和紙包飲品盒等,提出分四階段落實,預計在六至八年後將回收率分別提升至75%和50%。飲品供應商、回收商、大型零售店舖需要設立指定退還點,每回收一個飲品膠樽和紙包飲品盒,市民可獲得一毫回贈。\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

  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審議

  環境及生態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修例建議文件,計劃今年第二季修訂,把適用範圍擴展至膠樽飲品、紙包飲品盒、電動車電池、汽車輪胎及鉛酸電池。

  膠樽及紙包飲品盒方面,政府計劃採取“市場主導模式”,任何飲料供應商在香港分發受管制的飲料產品前,須向政府登記成為“登記飲料供應商”;飲品亦需要登記,所有飲品上有指定標誌作識別,生產商每半年向環保署申報,每款飲品的分發量。

  生產商可以自行回收膠樽或紙包盒,或聘請回收商協助,回收商亦須向環保署登記,並且定期向署方提交回收量報告。

  目標八年後回收量75%

  政府預期,修例後第一年作準備、宣傳及教育,並且設立足夠適應期之後才實施,回收目標分四個階段,期望將飲品膠樽、紙包飲品盒的回收量,由現時分別14%及1%,提升至首階段的30%及10%,六至八年後的第四階段,兩者回收量可達至75%及50%,與其他地區的平均回收率看齊。

  另外,公眾退還容器至指定退還點時,可獲得最少一毫回贈,如果回收量不達標,政府考慮向飲品生產商及回收商追收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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