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1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國家能源局近日修訂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指在用戶側開發、在配電網接入、原則上在配電網系統就近平衡調節的光伏發電設施。目前,中國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迅速。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發電累計裝機達到3.7億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發電裝機的42%,占全國發電總裝機的11%。發電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量3462億千瓦時,占光伏發電量的41%。“無論累計裝機、新增裝機或是發電量,分布式與集中式並舉和等量齊觀的態勢都很明顯,分布式光伏發電已經成為能源轉型的重要力量。”國家能源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說。
2013年,國家能源局出台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然而,舊有辦法已較難適應當前分布式光伏發展情況。從發展環境看,光伏組件價格從2013年的5元/瓦左右降至目前的0.7元/瓦左右,包括分布式光伏發電在內的新能源已全面進入平價無補貼市場化的發展階段。《暫行辦法》中圍繞財政補貼確立的規模管理等一系列規定不再適用,國家層面已逐步建立起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配電網承載力評估等發展引導機制,需要對國家和各地一些好的機制、做法制度化,與時俱進完善管理。
分布式光伏發電點多、面廣、涉及主體多、利益關係複雜。國家能源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說,分布式光伏發電與集中式電站的本質區別就是在用戶側開發,就近就地消納利用。《管理辦法》從定義、分類、上網模式等各方面堅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這一本質特徵和要求,強調項目的自發自用比例,回歸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本源。
同時,分布式光伏發電是與用戶聯繫最緊密的電源形式。分布式光伏發電必須在充分尊重用戶意願、與用戶形成良好互動的前提下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管理辦法》從租賃用戶屋頂、備案、開發建設和運行等各個環節細化要求,切實保障用戶特別是農戶利益,使分布式光伏發展更多惠及農村農民,賦能鄉村振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