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7日電/據大公報報導,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在區域法院承認虛報運動員訓練紀錄,詐騙體育學院發放政府津貼共逾41萬元,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以待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古汝發(62歲),案法時為泳總水球委員會義務秘書暨水球港隊時任領隊。案情顯示,民政事務局於2018年1月推出“隊際運動項目五年發展計劃”(五年計劃)以提升本港隊際運動成績,該計劃自2022年7月起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接管。泳總負責推廣游泳運動,以及管理水球隊等多支代表香港出賽的游泳運動隊伍。由泳總提名的運動員,如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則可獲民政事務局按五年計劃,經體院發放每月訓練津貼4000元。
案情透露,被告負責向體院提交水球運動員的每月訓練紀錄作核實。被告於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間,向體院報稱在五年計劃下獲提名的水球港隊運動員,已出席其訓練紀錄上訂明的所有訓練,體院因而向33名水球運動員發放津貼共412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有關水球港隊津貼發放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制備水球港隊運動員每月訓練紀錄時,捏改相關訓練時數,以符合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向體院申領每月津貼。廉署調查又發現,被告要求運動員向他交出部分或全部津貼,涉及共約36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