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白宮給出的“退群”理由,特別是所謂“審查”,充滿了美式“傲慢與偏見”。作為聯合國系統內的政府間機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由47個成員國組成,專責在全球範圍內加強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工作,解決侵犯人權的狀況並就此提出建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運作過程中雖不完美,但總體而言,它既是各國就人權議題進行坦誠交流、建設性對話與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推動世界各國共同發展、文明互鑒的重要機制。美國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惡意指責,充分體現了美國在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參加聯合國人權機制方面的實用主義和霸道作風。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機構,衹有在符合美國利益時,才會被美國認定為“國際規則的化身”,承認其“重要作用”,並參加機構的相關活動。顯然,人權議題只是美國進行國際政治鬥爭的手段,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人權高專辦等用作輿論攻擊、外交圍攻他國的工具。如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屆會期間惡意炒作涉疆、涉藏問題,並以此裹挾盟友對中國搞圍攻。當發現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脫離美國掌控或認為已經“違背美國利益”之時,美國便對其橫加指責,甚至貼上“反美組織”的標簽,編織各種上不了台面的由頭為自身“退群”開脫。美國兩次退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均拿以色列說事,充分體現了美國在對待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國際人權機構時的霸道作派。
保護和促進人權是全人類的共同事業,需要世界各國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美國作為聯合國創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理應發揮大國應有的擔當,在保護和促進全球人權發展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並與世界各國一道推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等機制公正客觀地開展工作。動輒“毀約”“退群”,或將人權理事會等聯合國人權機製作為政治操弄和陣營對抗的角鬥場,均是不負責任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