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據大公報報導,社會福利署昨日(27日)公布,由今年2月1日起,上調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發放的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
社署發言人表示,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12月6日批准政府按既定機制,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由今年2月1日起上調上述金額1.3%,共惠及約160萬人。
健全受助人按照幅度,上調金額由30至45元不等。其中有3名健全成人/兒童的家庭,綜援金額由2900元上調至2940元。
長者及殘疾人士上調金額由50至95元不等。
高齡津貼將會調高20元,由1620元升至1640元;長者生活津貼則會由4195,上調55元至4250元。
發言人續稱,政府將參考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上調綜援計劃租金津貼最高金額0.2%,1人家庭津貼額將由每月2515元上調至2520元;2人家庭由4440元上調至4450元;6人或以上家庭由7800元上調至7815元,同樣由今年2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