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強化辦賽主體責任。各關聯賽事和大賽建立科學道德和科技倫理審查機制,確保競賽評審公平公正,活動組織規範有序。參賽選手不得有違反相關競賽規則、抄襲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學術不端行為。如因賽事組織原因引發不良社會影響,大賽組委會將取消相關賽事入選資格,該賽事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三是對違規問題零容忍。大賽對弄虛作假等違規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制。大賽期間,參賽選手須按要求現場展示其在關聯賽事中的獲獎作品,大賽科學道德和倫理審查委員會專家將對選手的現場綜合表現、是否遵守科學研究道德、科技倫理規範和行為準則等進行審查。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他人過度參與、“移花接木”等違規問題,將一票否決,取消相關人員參賽資格,並視情況扣減相關賽事下一屆大賽推薦名額。
四是加強異常行為管理。建立青少年科技實踐活動異常行為名錄,對參賽學生、學生家長、評審專家等存在弄虛作假、違規違紀、干擾競賽等異常行為記錄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