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册亨縣全年氣溫平均在30攝氏度以上,群衆不戴頭盔騎車的情況時有發生。”萬文淼介紹說,册亨縣公安局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駕校、摩托車車行、回收公司、車檢機構等單位,自願認購一批低於市場售價的摩托車頭盔,將各認購單位的名稱等印在頭盔上,并在後續執勤過程中將此類頭盔借給沒戴頭盔的駕駛員,登記其身份信息後要求於10日內歸還,這樣既增強了群衆的交通安全意識,又起到了宣傳作用,有溫度的同時也不缺力度。目前,册亨縣縣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頭盔佩戴率達95%以上。
實施登記管理
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各地公安機關已對2.27億輛電動自行車實施牌照登記管理。
在強化登記上牌管理方面,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政委孟繁春說:“按照《吉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
從2023年5月1日起,吉林省公安機關對電動自行車全面實施登記管理,依據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的電動自行車發放正式號牌;對整備質量超過55公斤,最高設計車速超過25公裡/小時,蓄電池標稱電壓超過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超過400瓦等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准的電動自行車發放臨時號牌。
“新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在購車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册登記;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的發放範圍、登記期限、有效期限,均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允許上路行駛,車輛所有人可關注政府公告,了解電動自行車相關政策,及時辦理登記。”孟繁春介紹說,目前,吉林省公安機關依托政務服務中心、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和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家等,共設立電動自行車登記網點598個,具體登記上牌地點可通過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微信公衆號查看或電話咨詢12123交管服務熱綫。
據介紹,為方便群衆,吉林省公安交管部門多點辦理牌照注册登記;此外,還加大道路執法力度,倒逼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及時進行牌照登記。
查處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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