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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受訪。(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4日電(記者 黃筱筠)賴清德昨天宣布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台“國防部長”顧立雄今天受訪表示,如果要平轉戰,不可能憑空生出一個發現真實、兼顧軍紀維護的制度,應該在現在就要做好平時審判制度,適度恢復、打造一個合乎公民法院制度軍事審判制度,才能因應平戰轉換。
至於恢復軍審法已經準備多久,賴清德上台就開始準備了嗎?顧立雄表示,隨時就相關軍事審判部分,法律處隨時就相關軍審都有相關研究。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率領各“部會”首長到“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賴清德昨天召開“國安會議”後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當年促使軍審廢除的洪仲丘事件,當時洪家的義務律師就是現任“國防部長”顧立雄。
媒體詢問是否顧部長打臉顧律師?他兩度強調,“我的初衷沒有改變”。他表示,他的初衷沒有改變,過去軍審有不被信任的歷史,與其說我們恢復軍審,不如說要重新打造軍審制度,符合正當法律原則的軍審制度。為什麼說我們要全盤檢討修正軍審法,要讓軍法官身分獲得保障,要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之法等,揮別過去那段軍審法不被信任的歷史。要重新建構符合人權保障發現真實軍紀維持一個新軍事審判制度,要跟大家說明,他的初衷並沒有任何改變。
他接著說明,過去還是仍然維持戰時現役軍人受軍事審判,只是11年間我們沒從事任何軍事審判工作相關人才相關的制度,相關應該有的強化軍事審判的作為,軍法官資格都缺乏。如果要平轉戰,不可能憑空生出一個發現真實兼顧軍紀維護的制度,應該在現在就要做好平時審判制度,適度恢復、打造一個合乎公民法院制度軍事審判制度,才能因應平戰轉換。
顧立雄表示,過去沒有將軍法官身份與組織獨立到提升法院位階,現在要由軍法人事條例相關組織法,從法官甄選、養成身份保障,及淘汰、評鑑,都要依照相關規定,讓軍法官獨立性,這樣才能符合大法官“憲法”意旨,未來會有多元甄選管道,軍法官人士不會受到外部,包括“國防部”的干涉,保有審判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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