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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完善企業簡易退出制度
http://www.crntt.hk   2025-04-12 17:01:46
  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據經濟日報報導,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對於激發經營主體競爭活力、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具有重要意義。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完善企業簡易退出制度。當前,如何進一步破解企業退出的困境,成為優化營商環境、釋放市場活力的重要課題。

  企業退出為何難

  “註冊一家企業基本上以小時為單位,但是讓一家企業破產,可能需要以年為單位。”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銅陵有色集團總經理丁士啟在安徽代表團分組審議時的這句話,道出了當前不少企業“生易死難”的現實困境。

  通常情況下,企業終止經營活動退出市場,需要經歷決議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銷登記3個主要過程。按照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在退出市場正式終止前,須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理公司財產、清繳稅款、清理債權債務,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等,待公司清算結束後,應製作清算報告並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周友軍表示,當前企業退出機制受阻,一是退出流程比較複雜。退出市場之前,企業需要處理了結既存的債權債務、支付員工工資社保、繳納拖欠稅款等。如果企業存在財務不規範、合規不到位等問題,還需補充材料、補賬補稅等,導致退出事務增多。二是退出成本較高。企業退出或涉及補交稅款、支付審計費用,還需處理好股東糾紛。部分小微企業因缺乏專業財務支持,在退出時,還可能因為材料缺失等原因,被迫承擔高額的代理費用。

  健康有序的市場應該是企業有進有出,若不能順利退出,將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教授艾茜表示,大量企業因注銷程序複雜,而擱置辦理相關手續。長期積累之後,不僅會占用企業名稱等公共資源,還會催生大量“僵屍企業”,影響政府部門的宏觀決策,阻礙了市場的新陳代謝。推行企業簡易退出制度,能為小企業和經營狀況不佳的企業節省退出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不僅暢通經營主體的進入渠道,更疏通其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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