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發布的2023年度個稅匯算清繳數據顯示,我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中,無需繳納個稅的人員占比超過七成,在剩餘不到三成的實際繳稅人員中,60%以上僅適用3%的最低檔稅率,繳稅金額較少。
自2018年我國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新稅制以來,個人所得稅有效發揮了調高惠低作用。國家稅務總局近年來的個稅申報數據顯示,我國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人員中,年收入1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約占申報人數的1%,這部分人申報繳納的個稅占全部個稅的五成以上,申報收入位居全國前10%的個人繳納的個稅占全部個稅的九成以上。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平介紹,以綜合所得繳納個稅情況看,低收入群體在享受稅改紅利後基本無需繳稅或只需繳納少量稅收,個人所得稅款大部分是由中高收入群體貢獻的。這充分體現了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中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者不繳稅”的基本取向,個人所得稅在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何低收入群體基本無需繳納個稅?李平解釋,2018年,我國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了第七次修訂,將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同時,設立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大病醫療6項專項附加扣除,2022年新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2023年又提高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3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