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據新華每日電訊報導,《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日前公布,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月26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長張要波對條例進行全面解讀。
開啟我國碳市場的法治新局面
趙英民介紹,《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是我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第一部專門的法規,首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具有里程碑意義。
他表示,條例重點就明確體制機制、規範交易活動、保障數據質量、懲處違法行為等諸多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為我國碳市場健康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開啟了我國碳市場的法治新局面。
張要波介紹,條例堅持全流程管理,對構成碳排放權交易的要素和各個主要環節做到全覆蓋,力求不留空白、不留盲區。我國碳市場總體還屬於新事物,條例要為碳市場的運行提供基本的遵循,確保規範有序,同時在相關制度設計上,要保持必要的彈性,為今後的探索發展留出足夠的空間。
嚴控、嚴查、嚴罰數據造假問題
數據質量是保證碳市場健康平穩有序的基礎,是碳市場的生命線。趙英民介紹,條例對數據質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體現為嚴控、嚴查、嚴罰——
嚴格控制,即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禁止事項和處罰措施,通過配套制度規範,持續壓減數據造假空間,通過建設完善全國碳市場管理平台,利用區塊鏈、數字化技術手段,保證數據無法篡改。通過年度核查加日常監管的工作模式,持續強化數據質量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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