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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油氣市場化改革迎來首個部門規章
http://www.crntt.hk   2025-10-16 17:11:46
  中評社北京10月16日電/據新華社報導,我國油氣市場化改革再迎里程碑事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了《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這是我國油氣市場化改革步入深水區後,在油氣管網監管領域出台的首個部門規章。

  “新監管辦法實現了從原規範性文件到部門規章的層級躍升,這一制度性突破具有重要法治意義。”中國工程院院士馬永生說,通過法治化手段防範管網資源濫用、市場惡性競爭等問題,為油氣市場構建起“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的制度保障體系,推動形成公平透明、競爭有序的行業發展環境。

  油氣管網是油氣運輸的“交通網絡”,能否公平開放,不僅關係到油氣產品流通效率,也關係到民生保障、能源安全、經濟運行效率。全國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的建章立制工作始於2014年發布的試行監管辦法,經過5年試行後於2019年以規範性文件的形式正式發布實施。

  “原監管辦法在打破壟斷、提高管網利用效率、培育多元市場主體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油氣市場化改革向縱深推進,其歷史局限性也逐漸顯現。”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油氣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陳守海說。

  近年來,我國油氣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特別是2019年12月國家管網集團成立以來,在“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總體改革思路指引下,上游油氣資源多主體多渠道供應、中間統一管網高效集輸、下游銷售市場充分競爭的“X+1+X”油氣市場體系逐步完善,市場主體對公平開放訴求與日俱增。

  北京燃氣研究院副院長白俊注意到,為順應新形勢新要求,與原有監管辦法相比,新修訂的監管辦法有兩個顯著變化:一是首次將監管辦法從規範性文件升格為部門規章,增強了監管工作的權威性和威懾力;二是明確相應罰則條款,根據不同違規情形設置相應處罰標準,規範油氣管網設施監管部門的執法行為,縮小執法的自由裁量空間,從而減少執法爭議。

  “原監管辦法為監管機構開展公平開放工作提供了監管依據,但受限於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監管機構在開展監管執法工作時手段有限,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管執法權威。”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本次修訂將監管辦法升格為部門規章,增加相應罰則條款,豐富監管執法手段,著力提升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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