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紀委監委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深入縣農業農村局和轄區高尚鎮、嚴關鎮等3個鄉鎮,對農產品農藥殘留問題抽樣檢測、農產品安全用藥技術指導等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發現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4個,對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面對面提醒談話,壓實整改責任、推動立行立改,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駕護航。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是農業生產的重要環節。桂林市紀檢監察機關緊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領域突出問題,對近年來查辦的違紀違法案進行深入剖析,扎實開展以案促改促治,堅持同步剖析案發原因、同步整治突出問題、同步補齊監管漏洞、同步強化警示教育,不斷釋放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
“我們緊盯農產品生產、流通、消費等質量安全監管全過程、各環節,‘室組地’聯動開展整治,嚴查監管責任落實打折扣、質量安全抽檢走過場以及滯留截留、虛報冒領、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等突出問題,切實守護農產品質量安全。”桂林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負責同志介紹。
前段時間,恭城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收到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針對可能存在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立即展開調查核實。經查,2014年至2020年期間,嘉會鎮時任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蒙某某通過虛增購買樣品數量、多報下鄉燃油費等方式,套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經費10萬餘元,用於支付個人日常開支和違規接待開支。最終,蒙某某被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該縣紀委監委在個案突破的基礎上,聯合農業農村、財政、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整治,同時“室組地巡”聯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領域問題線索進行起底排查,發現2014年至2021年期間,該縣9個鄉鎮監管站均存在以多報、虛報購買樣品數量、虛報向導費等方式違規套取檢測經費,累計涉及資金100餘萬元。2023年至2024年,涉及違規套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資金系列案的32名相關人員因失職瀆職等被嚴肅追責問責。
既在“查”上動真格,也在“改”上下真功。該縣紀委監委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領域系列腐敗案暴露的農業農村系統執行上級政策制度“懸空”、漠視群眾利益、履行監管責任缺位等行業性問題,向縣農業農村局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指出5個方面9個廉政風險隱患問題,督促其舉一反三、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推動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樣工作制度等制度機制7項,多渠道堵塞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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