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從政策層面更好把住“第一道關口”,才能從根本上治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對於增量收費政策,出台前必須嚴格論證,確有必要出台的,按規定開展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等,加強對其合法性、公平性、社會預期影響等方面的評估審核。對於存量收費政策,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對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越權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對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行為,堅決糾正。
記者:與以往治理相比,《指導意見》有哪些特點,將如何抓好落實?
答:《指導意見》首次在國家層面提出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與以往相比,主要有3方面特點。
一是全鏈條治理。《指導意見》重點任務涵蓋事前、事中、事後監管,事前建立目錄清單和完善評估審核,事中加強常態化宣傳解讀和跟蹤監測,事後完善問題線索的收集和處理機制,形成對涉企收費的全過程閉環監管。
二是源頭治理。針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違規收費多發領域,通過規範行業管理、推進行業改革實現源頭治理,同時推動完善涉企收費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進一步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
三是協同治理。治理亂收費問題是一項綜合性工作,涉及部門多、領域廣,需要各部門協同發力才能取得實效,《指導意見》注重強化部門協同,明確責任分工,壓實部門責任,形成監管合力。通過以上這些制度安排,形成常態化治理機制,實現長效化治理目標。
為確保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壓實各方責任。依托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相關工作機制,對有關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督促各地區、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細化落實舉措,盡快建立並對外公布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研究制定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和論證工作指引,明確職責、依據、範圍等,加強對存量政策的清理規範,對新出台政策嚴格審核把關。二是加強有關政策宣介。三是持續跟蹤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