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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羽絨服貼北大標識,也裹不住利欲熏心
http://www.crntt.hk   2024-01-21 20:40:25
(圖片來源:北京晚報)
  中評社北京1月21日電/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李霞
1月19日,北京大學標識管理辦公室發表聲明稱:兩公司在多個網絡平台宣傳銷售印有“北京大學”系列商標標識的羽絨服產品,該辦已提起行政訴訟。

聲明中提到,北大依法享有“北京大學”、“PEKING UNIVERSITY”、“北大”等系列註冊商標專用權,任何企業及個人未經授權許可不得擅自使用。而這兩家公司常年以“在校生、校友”的名義,宣傳銷售印有“北京大學”系列商標標識的羽絨服產品,構成侵權。

商品蹭名校,近些年屢見不鮮。據報導,有的羽絨服掛著清華、北電、中戲等高校的商標出售,其實不過是仿品;有的幼兒園、輔導班動不動就以清華、北大命名,實則和高校並無關係;有的食品打著“某某農科院”研製的旗號售賣,其實不僅與科研機構無關,質量檢測還不達標。“高學歷”商品泛濫,既敗壞了高校的聲譽,也坑害了很多不知情的消費者。

商家明知故犯,冒險“學歷造假”,一方面是因為,能判別商品究竟是“李逵”還是“李鬼”的消費者畢竟是少數,且大部分院校的維權能力十分有限,商家的違法成本很低。另一方面,名校光環具有難以比擬的市場效應,一句“北大同款”可以讓不少有名校情結的顧客趨之若鶩,有巨大的利益空間。隨便在哪個電商平台上搜索,傍名校的商家不在少數,商品更是五花八門,而且往往銷量可觀。所以,商家傍名校,與其說是鋌而走險,不如說是無所忌憚,利欲熏心。

在羽絨服等商品上貿然印上名校標識,涉嫌違法。我國刑法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早在2020年11月,北大標識管理辦公室就曾公布過一起假冒註冊商標案,中關村派出所依法查處假冒商品2萬餘件,涉案金額達10萬餘元。即便校方不追究,消費者若是發現,商家同樣涉嫌虛假宣傳,難逃法律制裁。

高校的標識不可隨意濫用,對公然傍名校者不能坐視不理。校方當然該及時辟謠,但高校的主業畢竟是科研和教學,面對“假學歷”泛濫的情況,難免心有餘而力不足。市場監管機構要主動出擊,督促平台加強審核管理,利用圖片、文字識別等先進技術,重點監管商品展示與詳情頁中含有高校字樣的產品。對於確實涉嫌侵權的產品,要及時提醒平台予以下架,並對違規生產銷售的商家依法懲處。

商品好不好,有沒有市場,要靠真正的實力而不是虛假的“學歷”。冒充“名校生”,贏不來真口碑;給產品強加虛假光環,只會把自己暴露到監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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