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5日電/據人民日報客戶端報導,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國家網絡安全事件報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十四條,主要對網絡安全事件報告適用範圍、監管職責、報告主體、報告流程、報告時限、報告內容等提出規範要求。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為規範網絡安全事件報告管理,及時控制網絡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落實《網絡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國家網絡安全事件報告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和明確網絡安全事件報告流程和要求。
目前,網信部門已開通12387網絡安全事件報告熱線、官網、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郵件、傳真等六類網絡安全事件報告渠道,網絡運營者、社會組織和個人可通過上述渠道向網信部門報告網絡安全事件。
國家網絡安全事件報告管理辦法
(2025年9月11日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第一條 為規範網絡安全事件報告管理,及時控制網絡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網絡或者通過網絡提供服務的網絡運營者,在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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